中新網吉林新聞1月25日電 (譚偉旗 王洪巖)近日,柳河縣人民法院三源浦法庭成功訴前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,雙方化干戈為玉帛,從互不配合最后到握手言和,充分體現(xiàn)了訴前調解的優(yōu)勢。
據悉,被告孫某因資金周轉需要,于2021年4月20日向原告張某借款,約定借款利息按貸款利息計算,被告孫某承諾為短期借款,過幾天就歸還,被告孫某借款幾個月后,原告張某索要,被告孫某以各種理由推脫拒絕償還,為此起訴到法院,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張某的訴訟請求。
了解案情后,訴前調解員耐心的對原告張某釋法說理,向其說明了相關的權利義務關系,張某表示他多次與被告孫某聯(lián)系索要借款,但被告孫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脫,不愿意償還借款。
訴前調解員與被告孫某通過電話取得聯(lián)系,被告孫某表示借款屬實,自己只是沒有錢,并不是不想還錢,隨即表示愿意到法庭來進行調解。
最后,在訴前調解員的努力下,雙方當事人達成如下調解協(xié)議:被告孫某于今年5月1日前一次性償還原告張某借款本金;如被告孫某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給付義務,則被告孫某需要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。(完)
(來源:中新網吉林)
(編輯:王思博)